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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9-07 16:46:09 浏览次数:52次
关于规范资质对外宣传的通知
我司现有合法有效资质为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。公司发展初期,因工作人员对各类科技企业资质概念认知不清晰,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资质与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概念混淆,导致公司官网及个别对外宣传页面中,出现了不严谨、不准确的资质表述,存在引人误解的宣传瑕疵。
本次问题纯属前期业务认知偏差、文案审核疏漏所致,不存在主观故意虚假宣传、刻意伪造资质的行为。我司已深刻认识到该宣传不规范问题的严重性。
现郑重明确:我司暂未取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质。
现有有效资质为: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。
我公司将以此次更正为戒,进一步完善对外宣传信息的审核与发布机制,严格落实发布前核对制度,确保所有对外发布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合法,杜绝不实或引人误解的表述。
特此通知。
武汉公合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
2026年09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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